哈~~我竟然變成送公文小妹了~

   沒辦法,大家都很忙~~

   相較而言,我的業務量比較少,

   因為我還要去受訓一個月,

   如果現在接主要的案子,

   那我去受訓的時候就沒人可以處理了~~

   所以我只好先擔任支援的角色,

   幫別人送公文、追公文,

   今天一早就跑了10個地方,

   快把大台北地區都跑遍了,

   老妹說如果可以只送公文,領高考薪水,

   這樣也不錯ㄚ~~

  

   不過今天股長說的一句話就讓我很不爽了, 

   什麼叫做那天我先走了,大家都已經分配工作了,

   那是怎樣,難道我有早退嗎??

   我八點上班,沒有事情的話,當然是五點準時下班阿~`

   難道要我在座位上待命,等人家喊下班才能走嗎~~

   誰理你阿~~有種就規定大家都六點以後才能下班,

   啦啦啦啦啦~~~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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